Thursday, January 22, 2009

华人的礼仪廉耻何在

最近报纸和各媒体都大幅度的报导一位他们称为华社”元老“的事件。
少不了一堆我称为“自称”华社的团体声援这位,他们所谓的“元老”,谴责那些报导事实的媒体。只因为这位”元老“ 对他们来说为华社贡献很大。

为老不尊 !也就难怪有那么多的败类。

犯了错还要帮那为”元老“ 掩盖罪刑。

所谓的 ”华社“ 所谓的 ”元老“ 贡献对华社何其大。

可耻 !

在 非礼丑闻的事件上,我认为那为”元老“利用了社会人士对他的尊重来行使“色魔”之手,滥用了其为华教“仗义执言”的嘴巴去“强吻”女记者。当然,我不否认 他确为华教的奋斗史上付出了血汗,也不能扼杀其对华教的贡献。但是,我们总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贡献而抵过了其所犯下的错误,况且这是有违道德的错误,更严重 破坏了社会人士对华教斗士的印象,更是华教一直强调的礼仪廉耻的一大耻辱。

在某为部长与这为”元老“的两个案例上,社会人士对这两者的看 法不一。今天,翻开报章,有者认为”元老”虽有道德瑕疵,但贡献不可被扼杀;有者更认为这是华社的损失,觉得可惜云云的。但在近一年前,犯了道德伦理的某 为部长顿时成为华社不能原谅的领袖,甚至责骂他背妻偷吃,更责骂他还有面子利用妻子来减轻自己的罪名。但是,今天的陆庭谕不也一样地该受到如此的评价吗? 社会人士应该用当时对待某为部长的道德标准去衡量今天的陆庭谕,而非左惋惜右感谢他的贡献。

ps : 如果受害者是这些人的母亲或姐妹或妻子, 他们不知是否还会声援“元老”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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